最近交付维权盛行,甚至有业主因为严重不符合预期,选择拒绝收房!
那这样拒绝交付,合理合法吗?
本站咨询了相关律师,得到的答案,让人深思……
01/ ifeng
想拒绝交付?
不行!除非……
直接给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拒绝收房的法定理由:
有以下两种情形: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精装修上、绿化上等交房时存在的瑕疵不属于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房屋主体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被修复的情形。
开发商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通知程序,在具备交付条件后,只要不存在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事由,例如大理石地砖开裂、墙纸贴歪、石膏线开裂等此类问题,属于感官瑕疵;并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影响居住安全的重大质量缺陷,并不会导致商品房的功能丧失,不会导致买房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从促进交易、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角度出发,除上述2种情况外,法律规定买房人不能拒绝收房,因逾期收房而导致的损失由买房人自行承担。
同时,从实现相关权益和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角度出发,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开发商的修复责任,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对装修质量问题进行修复及赔偿因修复造成的损失。
02/ ifeng
法律依据
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这篇文章, 给最近交付的楼盘业主参考。
总的一句话,外立面、精装等都可以修修补补,不能作为拒绝收房理由,只能要求整改。
房屋主体不能出质量问题,比如层高、水平、混凝土强度等……
突然发现,星尚的回复函,居然是合理合法的!~
各位,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